《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专业出版社从事旅游图、交通图以及时事宣传图出版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地图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地图出版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按照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北京环球地图出版社(专业出版社)欲从事旅游图出版业务,根据规定向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提出出版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新闻出版总署认为环球地图出版社不具有相应的资
A、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B、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C、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D、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时间:2023-08-27 0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