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A、质量技术监督B、国防科技工业主管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3-09-01 09: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