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02 19:49:55
《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