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 )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气象因素诱发的其他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 A、各级气象主管机构B、县、市气象局C、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D、县级以上应急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25 22: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