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本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 ()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本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 ()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发布时间:2024-05-25 16:33:06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本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 ()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