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 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10天B、15天C、一个月D、7天 发布时间:2024-06-05 23: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