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负责。 ( ) 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负责。 ( ) 发布时间:2024-03-27 11: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