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的,审批时应当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的,审批时应当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03 09:57:02
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的,审批时应当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或者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