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下列行政许可经批准可以转让的是 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药品上市许可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