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是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从妊娠至产后28天内完成( )的产妇人数。 A、早孕检查B、至少5次产前检查C、新法接生D、产后访视E、A+B+C+D 发布时间:2023-07-25 0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