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N/T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2部分:性能检验》要求,在进行跌落试验时,如果待运危险货物为相对密度1.1的液体,若使用水做为拟装物,则跌落试验高度标准为()。
A、I类包装:1.8m
B、II类包装:1.2m
C、III类包装:0.8m
D、I类包装:d(相对密度)×1.5m
发布时间:2023-10-01 11:59:45
A、I类包装:1.8m
B、II类包装:1.2m
C、III类包装:0.8m
D、I类包装:d(相对密度)×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