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发布时间:2024-10-24 21: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