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A、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C、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D、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3-07-25 22:08:43
A、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C、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D、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