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70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 )的罚款。
A、1月1日至6月30日1万元以下
B、1月1日至4月30日1万元以下
C、4月30日至6月30日1千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4-10-10 10:17:58
A、1月1日至6月30日1万元以下
B、1月1日至4月30日1万元以下
C、4月30日至6月30日1千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