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邮政企业金融从业人员、()、()、()、()在参与代理金融业务运营中触犯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的,处理标准依照本办法执行。 A、非代理金融岗位人员B、提供金融服务的信息科技人员C、劳务派遣人员D、外包单位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06 08: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