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和生态环境目标管理的重要依据。 A、生态保护红线B、环境质量底线C、资源利用上线D、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发布时间:2023-07-26 13: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