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购销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30万元和5.1万元; (2)购进一批日用洗化用品12万元,用于发放集体福利; (3)从某农产品销售部门购进用于加工的农产品一批,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税额为20万元和2.6万元; (4)销售税率为17%的产品一批,取得收入30万元(不合税价)。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企业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购销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30万元和5.1万元; (2)购进一批日用洗化用品12万元,用于发放集体福利; (3)从某农产品销售部门购进用于加工的农产品一批,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税额为20万元和2.6万元; (4)销售税率为17%的产品一批,取得收入30万元(不合税价)。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企业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发布时间:2024-09-12 2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