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下哪些事项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A、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B、制定或者修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C、制定或者修改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D、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E、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布时间:2024-11-08 09:54:43
A、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B、制定或者修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C、制定或者修改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D、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E、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