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报告。报告部门是 A、省级卫生主管部门B、中华医学会C、国家卫计委D、原登记部门E、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4-11-29 09: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