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
A、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
B、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业主人数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C、首套房屋交付使用满两年。
发布时间:2024-12-13 16:20:12
A、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
B、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业主人数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C、首套房屋交付使用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