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10B、20C、30D、50 发布时间:2024-12-02 08: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