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五条) 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主要负责人C、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D、生产技术管理人员E、法人代表 发布时间:2023-08-11 14: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