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建设委员会于元月10日印发了《关于为治理城市仪容拆迁滨江道沿街建筑的通告》的文件,责令凡滨江道街旁5米内50家住户于10月1日前一律拆迁,否则,强制拆除。陈某系此类建筑所有人之一,他对市建委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市建委发布文件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相对人滨江道街旁5米内50家住户,而且具有直接执行力,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B、陈某不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行为是以“文件"为载体的,而“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市建委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陈某不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行为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尚未造成实际影响,不具可诉性
D、陈某不可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市建委发布文件的行为不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而且具有反复适用性,因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24-04-29 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