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1日,李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审查中发现李某系一惯窃犯,人民法院遂于1998年10月以盗窃罪判李某有期徒刑3年。2001年10月,李某出狱后,以自己犯罪时尚不满16岁为由要求国家赔偿,经查属实,请问,对于李某的赔偿请求,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根据《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形不应赔偿
B、不应给予赔偿,因李某虽不满16岁,但盗窃罪仍应承担刑事责任
C、应给予赔偿,损害应从1998年4月1日起算
D、应给予赔偿,损害应从1998年10月起算
发布时间:2023-09-14 10: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