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 )。 A、合伙企业发起人B、有限合伙人C、普通合伙人D、合伙企业 发布时间:2023-07-26 04: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