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属于《保密法》第48条规定的12种“以行为论处”的行为。 A、用个人微信传输国家秘密信息B、未经批准拍摄重要军事基础设施 C、保密管理人员玩忽职守D、擅自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发布时间:2024-04-03 1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