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相关规定,对在本市注册并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自2015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的,给予4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20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自达到奖励标准年度起分3年依次按照( )的比例兑现。
A、60%、30%、10%
B、50%、30%、20%
C、40%、30%、30%
D、30%、30%、40%
发布时间:2023-07-24 20:19:16
A、60%、30%、10%
B、5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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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0%、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