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青海省实施<草原法>办法》规定,不按规定期限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每日加收( )的滞纳金。 A、百分之三B、千分之三C、百分之一D、千分之一 发布时间:2023-07-26 13: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