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乙拟将其全部股权对外转让,于 是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了甲、丙、丁。已知,公司章 程对股权转让未作特别规定。下列有关股东乙转让股权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须经甲、丙、丁半数以上同意
B、甲、丙、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甲、丙、丁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甲、丙、丁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发布时间:2024-12-30 01: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