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A、36000B、10000C、24000D、12000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