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 A、安全生产条件B、安全管理制度C、应急救援体系D、职业病防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3-08-11 1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