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文件规定,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居民、农业用户2023年5月30日正式提交改类申请且变更后的用电类别为一般工商业用电的,执行()电价。 A、两部制B、单一制C、单一制或两部制 配电安规 发布时间:2023-09-20 11: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