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质检检函〔2012〕359号),总局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检验监管人员持证上岗。 A、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B、出口危险货物包装C、出口稀土D、出口烟花和打火机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1: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