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系统设计应紧密结合规划期内电网实际和发展目标,综合考虑 15 年内电网规划,每座集控站管辖变电站的标准规模原则上远期不宜超过( )座 35kV 变电站,每座 500kV、330kV、220kV、110/66kV 电压等级变电站/开关站可分别按照 7.08、4.16、2.5、1.5 系数折算至相应数量的 35kV 变电站,当所辖变电站数量超过标准规模时,可根据需要提高集控系统硬件配置规模及性能,或增加集控站布点数量
A、70.0
B、80.0
C、90.0
D、85.0
发布时间:2023-08-09 1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