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制作政务处分决定书。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 ):
A、被处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B、违法事实和证据
C、政务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D、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申请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
E、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3-08-05 20:14:36
A、被处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B、违法事实和证据
C、政务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D、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申请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
E、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