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融企业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工作,应在每批次不良资产转让工作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转让方案及处置结果。 A、10B、20C、30D、50 发布时间:2023-08-24 1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