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一般责任D、行政责任 发布时间:2023-08-08 13: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