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两年B、五年C、十年D、十五年 发布时间:2023-08-26 1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