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行车日期以零时为界,零时以前办妥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仍视为()。 A、有效B、六点C、零时D、无效 铁路运输 发布时间:2023-09-16 1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