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应当由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在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的变更手续;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A、一个月;六个月B、一个月;一年C、两个月;一年D、两个月;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3-08-28 12: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