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自()起施行。 A、2019年5月1日B、2019年6月1日C、2019年7月1日D、2019年8月1日 动物检疫 发布时间:2023-09-12 1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