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A、宗教团体B、宗教院校C、宗教活动场所D、宗教事务部门 民族宗教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02 08: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