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有关执行期限及加计计提比例表述错误的是()
A、自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
B、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
C、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5%
D、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0:13
A、自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
B、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
C、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5%
D、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