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A、3公里B、5公里C、2公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3-09-08 09: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