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抢修设备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火申请。
A、火险等级三级以下
B、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
C、有用火责任人监管用火现场
D、预备有应急扑火力量,有扑火及清灭余火工具
E、落实其他相关的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24-12-01 17:03:35
A、火险等级三级以下
B、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
C、有用火责任人监管用火现场
D、预备有应急扑火力量,有扑火及清灭余火工具
E、落实其他相关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