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A、30日,10日B、30日,14日C、30日,7日 有色金属 发布时间:2023-08-09 16: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