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规定》中规定: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94号)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采取加大执法检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等惩戒措施。 A、力度B、范围C、频次D、广度 安全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8-25 09: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