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哪些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A、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B、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C、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D、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发布时间:2024-12-02 1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