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属于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包括()
A、家属主动申报死亡的人员
B、全民参保登记、异地资格认证、异地就医、联网监测、社会保障卡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库中标识为死亡、失踪、服刑的人员
C、国家人口库中标识为死亡的人员
D、经所在管理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基层服务组织确认及上报的死亡人员
发布时间:2023-09-09 10:22:29
A、家属主动申报死亡的人员
B、全民参保登记、异地资格认证、异地就医、联网监测、社会保障卡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库中标识为死亡、失踪、服刑的人员
C、国家人口库中标识为死亡的人员
D、经所在管理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基层服务组织确认及上报的死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