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不属于“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的是() A、社会保险登记证B、工商营业执照C、卫生许可证D、统计登记证 人社法治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9-09 10:17:34